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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夜蘭心語]女大男小的徬徨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華阿姨    時間: 2008-10-18 20:43     標題: [夜蘭心語]女大男小的徬徨

來函:  真的是很苦惱,自己也不知道怎麼辦?

認識一個男孩,一開始就知道他的年紀比我小,所以不會把他放在心上,但他的溫柔體貼,不知不覺中卻在心裡佔了一個位置,可悲的是,他也一直不知道我的實際年齡,還一直把我當成小妹妹看待,也許是我外表的關係吧!

我們之間存在著一種似無若有的感情,每次我們吵架,只要我下定決心不再跟他聯絡,命運之神就好像故意跟我作對,總是會有某種契機讓我們又再度和好。

我很清楚對他的感覺,他也表示不曾像對我如此般的對其他女生,現在,他到美國去工作,可能要三年後才回來,對這份不確定感情(他並沒有給我任何承諾),實在是想放棄了,畢竟女人青春有限,可是一位研究斗數的朋友卻又斷言我跟他此生是糾葛一輩子!

徘徊在等與不等之間的我,實在是不知道怎麼辦?

我們沒有山盟海誓的濃情,可是卻又有一種說不出的牽繫,要忘記他再去認識別的男孩子,目前是很難,我們還有聯絡,但是如果等到最後的結果是什麼也沒有,又情何以堪呢?

唉......該如何做決定.....請華阿姨幫幫忙吧!

 

看到你的故事,就憶起我自己曾經有過的歲月。

當時我22歲,男生才18歲剛滿,但,我嬌小玲瓏,他高大粗曠。因同樣是外地人,很快有了依賴性,當然他是知道我的年齡。

那個時代,什麼【某大姊坐金郊椅】﹙就是娶比自己大的女生為老婆,連到郊外都有高高金郊椅子可以坐﹚頗盛行。

相依為靠半年後某天,他問我要不要和他一同回家鄉【玩玩】,我,這麼敏感的人怎會不知他心意,心中是很想去,因為他在家中是老大很有地位,家境又很好,但,理智一直告訴我︰不可以。

其實,這所謂【理智】在我心中爭扎再掙扎很久了,就等這時刻【自然】表達出來!

我的【理智】是這樣給自己分析︰同事裡有不少年紀比我大或相仿男性,男女間那種似有非有的情愛氣氛,瀰漫整個辦公室。同事之間談論的話題,或是私下打情罵俏的那種感覺,和那小伙子跟我一起吃泡麵看電影相較,就是不太一樣;夫妻是要相處一輩子,總有感情淡下來的時候,男女間永遠存在的競爭,容許我忍耐他的不成熟嗎?

我看到父母的婚姻,看到長一輩兄姐門的婚姻,吵吵罵罵佔三分之二以上人生,吵罵間,我又能一再容忍多少?

還有,我需要的是智慧處事能力等等比我強的人,我也不知那個時時都得我去〔幫〕他〔提醒〕他的丈夫能忍受我多久...。

我會想太多嗎?

現在看到你的文章,我才又回想起那時候,對當時的決定,一點都沒有感覺,因為,那是完全正確。

雖然我拒絕了他,但並沒改變我們之間相處方式,一樣我走到哪他跟到哪,他要去哪我很〔樂意〕陪他去,和他在一起是一種享受。

看了我的故事你有什麼感覺?

我雖是早期的女人,總也有著浪漫心態,我把情感和婚姻完全分開,也把共享和獨享分開,也就是說,當某種根本沒有結果的情感發生,我會把它定位在〔共享〕,既然是共享,就不必負擔任何情感結果,但對方也必須有此共識,所以你說,〔我們沒有任何誓言承諾〕這應該屬於一種共享。

而所謂〔獨享〕就是〔單戀〕啦,只能默默獨享絕不透漏半點口風。

另外,〔婚姻〕和〔情感〕務必要分開,當適婚的對象出現時,那些獨享共享就要結束,成為往事來回味。

至於〔婚姻〕也是一種享受,所以一定要符合自己品味,如果那一出去三年的小男生和你很有感覺,那就繼續感覺下去,但,記得那只是一份〔共享〕級的情感,不要對他抱持任何與婚姻有關聯想﹙當然不必誰等誰﹚,也許有那麼一天,我是說很自然的,與婚姻類似的情感展開了對象正好是他,就讓它展開!

天地間有一股力量,它驅動你動情或麻木,驅動你接受或拒絕,所以,順其自然,心情放開些,心頭抓得穩,一切隨緣吧!

怎樣,有沒有好些?歡迎隨時給我信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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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華阿姨    時間: 2008-10-18 20:44     標題: [夜蘭心語]沒有巧合,是天意?

己未年11/13夜(乙亥月、甲申日)我先生因一場對街公車快速撞開三路人,飛來的橫禍,當晚即被移送法辦,午夜檢察官喻令收押,連夜送土城監獄。


恐懼又焦急的我,於午夜返家後,立即列出次日要處理的事項,表兄律師在送我回家的路上有給我一些告知,和將來與家屬間可能的談判內容,我好像什麼都聽不進去。


次早到土城與他「會面」,一番難過是難免。隨後又開二次庭,檢察官仍不肯放人,我只好去找一位親戚,他素與政界有交往,那時已退休,自己開服務業。他一口答應立即去「關說」,下星期二開庭時立可交保。
我回去後第二天接到他的電話,說了個「數目」。


星期一清早,我從銀行領了錢立即送去,他送我到門口,要我放心,一切打點好了,檢察官那頭已搞定。
我滿懷信心又搭計程車趕往土城「會面」,告訴老公「明天就可回來了」!
懷著興奮的心情與「土城監獄」say good-bye!


當時家住天母,返家時計程車需經石牌自強市場路口,臨時下車,到常去上香的「指玄宮」拜拜。該廟堂設在公寓的三樓,由一位慈祥廟祝在管理。以前懷孕時,也曾請「算一算」是男是女,他說是女胎,要我多來拜拜,佛祖會保佑我生男的,我夫婦常去拜拜,偶而會給個一佰、二佰香油錢。
後來我生男的,也有些以為是「神佑我」也。


那天我上完香,坐到他案桌前,請教我先生的事,「不知哪天可回來?」
他寫下姓名、生肖,翻了翻一本紅皮的書(應該是萬年曆吧!那時我對這些一竅不通),回頭看一下日曆,說:今日初二(農曆10月初二),那大概要到21日,才會回來。
我立即想起他上次算「胎別」不準的事,又想著親戚錢都拿了….,於是不怎麼情願的掏出150元要添香油錢,慈祥的廟祝搖搖手,他似乎看出我對他不信任,合上「香油簿」笑笑的,祝我先生早日回來。我拎走包包,謝過他,頭也不回速速返家。


這天起,才是真正夢魘的開始,次日,仍被收押,親戚說是公文未抵達,又熬到再次開庭,依舊被送回監獄,這下我實在忍不住,找小姑陪我勇闖「檢察官室」。那老傢伙一看到我立即“變臉”,我也不甘示弱:「人又不是我先生撞到,難道別人肇事我們也要負責?為什麼不叫公車司機去和解!公車處有的是錢。」他站起來,一臉兇巴巴:「公車處不負責賠償,那個司機寧可被關,一毛錢也拿不出來,你們開「自用車」的不負責,死者怎麼安心!走∼走∼,不准再來這裡!!」


我這才明白過來。

回家後主動與喪家連絡問他們要多少賠償金,他們氣憤的罵一大堆,說我們不負責任…..,不和解就不出殯,至少要20萬才願和解。
20幾年前的20萬是很大的數目,我買32坪公寓也才65萬,幾相當於現在的200萬,我沒還價一口答應,請他們給我三天籌錢。


那時,錢我是有,才敢答應,但老公已快二星期沒去上班,如何跟他老板再續假?看到這兒你們是否有發覺,從頭到尾主角就是被收押的老公和「我」?

沒錯,出事的第二天一早,我便找來身邊的大人—-婆婆、小叔、我妹等,宣告任何人都不得給我洩一點風聲出去,我不要電話聲來吵我、問我、安慰..什麼的,所以家裡很平靜,孩子有婆婆和我妹妹照顧,我不必耽心,鄰居都以為他出國去了!


我去向老公公司的外籍老板“借錢”,他欣然同意,並要秘書連絡“外事處”,說他要去探視,可不是蓋的,場面真的不一樣,在這裡不多述。


在律師公證下達成「和解」,出殯時我又單獨去死者靈前拜祭,請她諒解這一連串的意外,公車司機將接受法律的制裁,我只能略盡心意,代她報父母養育之恩。
次個星期五,老公交保獲釋,共27天,而那天正好是「農曆10月21日」(丙子月辛亥日)!!
至於拿我錢的親戚,在接著二次庭都未放人後,我就不客氣的登門去“要錢”,我說要拿去當“和解金”,又透過表兄律師去電「話」,最後總算要回九成。


從飛來橫禍,啷噹入獄,到師父說的農曆21日,出事是飛來的,那結束又是“誰”在決定?
留給大家共同來思考吧!

附註:我曾貼出我學八字的啟蒙老師父,就是這位廟祝師父的徒弟,人家那位徒弟聽說60歲才開始學哩!各位已動身的,不要荒廢了!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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