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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手機充電的6項原則與注意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xiaowo5.18    時間: 2009-11-30 17:45     標題: 手機充電的6項原則與注意

1.電池出廠前都進行了激活處理,並進行了預充電,因此電池均有餘電。新買的電池因此要有調整期的充電原則,實行充放電結合。充電時間要足夠,也要盡量耗盡電池內的電量。假如待機仍嚴重不足,應延長調整期再進行3~5次完全充放電。筆者勸諭用戶購買和使用正品的電池才對手機以及手機使用有保障。

     2.除了電池,還要學會分辨充電器提示的意思。有些自動化的智能型快速充電器當指示信號燈轉變時,只表示充滿了90%。充電器會自動改變用慢速充電將電池充滿。最好將電池充滿後使用,否則會縮短使用時間。所以快充信號等亮後應該再繼續充電一段時間。

     3.充電前,鋰電池不需要專門放電,放電不當反而會損壞電池。充電時盡量以慢充充電,減少快充方式;但時間不要超過24小時。電池經過三至五次完全充放電循環後其內部的化學物質才會被全部「激活」達到最佳使用效果。每次充電應該以說明書上的說明正確充電即可。

     4.有很多用戶常常在充電時還把手機開著,其實這樣會很容易傷害手機壽命的,因為在充電的過程中,手機的電路板會發熱,此時如果有外來電話時,可能會產生瞬間回流電流,對手機內部的零件造成損壞。因此,筆者建議在手機充電的時候最好把手機關閉,以防來電損害手機內部。

     5.不要將電池暴露在高溫或嚴寒下,像三伏天時,不應把手機放在車裡,經受烈日的曝曬;或拿到空調房中,放在冷氣直吹的地方。當充電時,電池有一點熱是正常的,但不能讓它禁受高溫的「煎熬」。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,最好是在室溫下進行充電,並且不要在手機上覆蓋任何東西。

     6.鋰離子電池必須選用專用充電器,否則可能會達不到飽和狀態,影響其性能發揮。因此,最好選用專門的充電器,避免使用市面上的萬能充電器。否則幾塊錢的萬能充電器很可能損害你較貴的正品電池。當充電完畢後,應避免放置在充電器上超過12小時以上,長期不用時應使電池和手機分離。
作者: cccccddddd    時間: 2011-3-4 09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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