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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其他] 不要再笨笨的讓車子被吊走 ~ 開車族一定要看!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aa52    時間: 2013-1-13 16:04     標題: 不要再笨笨的讓車子被吊走 ~ 開車族一定要看!



不要笨笨ㄉ讓車子吊走 ..................... 妙招 ?!
如果車子當場被拖吊 --- 有妙招 ( 來自交通部的 Email) 沒啥好爭議!
畢竟大家都是∼傻國民∼他拖你車 .. 你拆他牌 ..
很多拖吊車駕駛拿的是小型車駕照,而拖吊車駕駛必須使用大貨車駕照 (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61 條﹚,試想我今天有大貨車駕照,跟你去開小拖車到處找案 ?
累的半死 .... 一個月多少錢 ? !
所以很多在路上跑的拖吊車根本就是∼∼∼無照駕駛 !!!
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~ 第 21 條第 1 項第 3 款 「持小型車駕駛執照、駕駛連結車、大客車、大貨車者處 6000-12000 元並禁止其駕駛扣留其車輛牌照」所以下次當你遇見態度惡劣的拖吊車司機要拖吊你的車輛時,無須與他爭辯,向當班的員警 ( 隨車員警 ) 要求拖吊車司機出示駕照 ?
........ 很容易賓果的 !!!
如果他拿的是小型車駕照的話,先請員警開他一張無照駕駛,再拆他車牌。
如果連員警都很機車,袒護拖吊車而不理你對拖吊車的指控,繼續讓無照拖車駕駛進行執行公務,你還可告他「瀆職罪」﹙通常事情發展到如此拖吊車都會放棄拖吊,逃之夭夭ㄉ﹚。

大家多多轉寄 ... 不要讓拖車的 \" 白色恐怖 \" 太囂張 怎麼樣,我們是不是也很機車ㄋ ?!
不管你開車還是坐車但我覺得這封 mail 還不錯所以分享給大家希望對您有些幫助 ~

實用法律小常識與您分享 ...........
當然還是要奉勸大家要守法

作者: aa52    時間: 2013-1-13 16:07

在兵法上,這應該是叫....~圍魏救趙~吧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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